庭审进校园 长沙2000余名学生零距离学法
近日,在望城区湖南师大星城实验中学内,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刑事法庭正在公开庭审。 余志雄 摄
核心提示
“送法进校园”是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的主题,也是践行法治长沙建设的重要举措。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了让孩子们从小接受良好的法制教育,日前,市中院将法庭搬进了湖南师范大学星城实验中学,通过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小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给孩子们上了一堂深刻的普法教育课。
事件回放
青春冲动酿悲剧
被告人陈俭和23岁的年轻小伙骆某某均在长沙市牛耳计算机培训中心学习,系同班同学。2013年5月,骆某某为了捉弄陈俭,多次将陈俭的笔记本电脑包等物品藏匿,致使其四处寻找而从中取乐,在遭到陈俭的警告后仍继续藏匿其物品,终于彻底激怒了陈俭。
5月20日,陈俭到超市购买了一把水果刀,意欲教训骆某某。5月22日14时许,骆某某与同学在一教室上课,陈俭将水果刀藏于电脑包内闯入教室,持刀朝骆某某的全身连捅三十余刀,致骆某某死亡。案发后,陈俭携水果刀及电脑包离开现场,将水果刀扔弃在凶案附近。当其步行至一交叉路口时,被老师驾车拦住,经老师规劝,陈俭主动坐上了老师的车,前往市公安局开福分局青竹湖派出所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庭审现场
法律不相信眼泪
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星城实验中学的体育馆正中央呈梯形摆放着桌椅,每个桌子上都放着不同的牌子。这场景让平时顽皮的学生也严肃了起来。“现在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俭故意杀人一案。”庭审开始了,坐了2000余人的体育馆立刻变得安静起来。
法庭调查、法庭举证、当庭质证、法庭辩论……庭审过程逐一展现在同学们眼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新鲜”。公诉人的正义凛然、辩护人的据理力争、审判长的公正问询,让同学们在了解到案件过程的同时,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教育课。
“我没有想过杀死他,只是想吓吓他而已。当他拿着椅子砸我时,我彻底失去了理智。”被告人陈俭在法庭上陈述着自己的犯罪事实。他说,当时他脑子里一片空白,当他清醒过来,惨剧已经酿成了,“我现在只觉得对不起他的父母和我自己的父母,很后悔。”
“如果有机会,我绝对不会,也不敢去触碰法律;如果有机会,我想回到父母亲的身边,做一个安分守己的人、做一个好人。我深知自己罪孽深重,同学之间的小矛盾竟酿成了如此悲剧,让我的同学失去了年轻的生命。我自己的人生也从此被改写。两个家庭都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在此,我真诚地悔过,希望法庭给我最后的机会。”庭审最后,陈俭泣不成声地读着悔过书,现场不少同学也跟着流下了眼泪。然而,法律不相信眼泪,陈俭将受到公正的判决,得到应有的惩罚。
“我感到十分悲痛,儿子的一时冲动让他的人生出现了重大转折。对不起社会,对不起对方的家庭。事情发生到现在,希望给他一次机会,从此好好改造。”陈俭的父亲也赶到了庭审现场,面对铸成大错的儿子,他满是歉意。
“因为同学之间的小矛盾一时冲动而导致两个家庭酿成悲剧,实在非常可惜。”星城实验中学初二年级学生瞿圣昊说,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景,觉得非常震撼,“我平时在学习生活中也会和同学有些小摩擦,但是看了刚才的庭审,我以后会和同学和睦相处,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
公审内涵
让庭审不再“神秘”
“同学们,你们正值人生的花季,作为一名在校学生,我们在处理与同学的关系时,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友爱,多一份理解,多一份交流与沟通。在发生争吵或者矛盾时,应该与同学讲道理,在自己处理不好时,应当及时向学校老师反映,请求老师的帮助。而不是自作主张,用暴力解决问题。作为学校老师,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对于学生之间发生的冲突与矛盾,应该给予及时的开导,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学生们不仅在知识上有所收获,更要在人格上得到完善。”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刑事法庭副庭长刘霞以案说法,就校园生活中如何正确对待处理日常纠纷等法律问题,对在场师生进行了宣传教育。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邓文莉表示,庭审进校园实际上是一种一举多得的行为。首先,对于广大学生起到一定的教育作用,同时也是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是司法为民、大力推行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活动既有教育意义,同时也有公开的意义,也体现了司法延伸,让审判不仅在封闭的场所内进行。另外,也让老百姓真真正正地了解庭审的全过程,去除了庭审的神秘感。
“教育一般分为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而相对于学校和家庭而言,社会教育更直观,更具有说服力,效果更加突出。”星城实验中学校长陈克勤说,法制教育是当前学校教育必须做好的一方面,说法、知法是一个方面,让学生了解到违法犯罪付出的代价,让孩子真正产生对法律的敬畏感是另一方面。“刚才我一直坐在最后一排,一边听庭审一边观察同学们。从他们的表情神态,我就能感受到这次活动对他们的震撼非常大。”陈克勤告诉记者。
庭审结束后,现场还举行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普法教育宣传站”授牌仪式,现场还组织分发了法院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编撰的普法宣传手册五千余册。
延伸阅读
宽严相济和区别对待相结合
如何做到既能“宽严相济”又能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记者日前采访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黎军。
黎军表示,市中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执行上有四个特点:一是坚持宽严相济和区别对待相结合,对刑事犯罪的惩处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二是坚持刑事和解和化解矛盾相促进,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因素;三是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既充分利用刑罚的惩治功能,也强调刑罚的教育和改造功能;四是坚持少杀慎杀死刑政策,严格控制死刑与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相一致。
市中院如何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黎军说,刑事审判是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身自由、生杀予夺的大事,容不得半点疏忽,来不得半点马虎。为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市中院坚持做到:坚守司法公正的底线,坚守严格执法的高压线,坚守审判质量的生命线,坚守廉洁司法的防线。通过组成专家型法官、专业型合议庭和专门型刑事审判委员会审理各类刑事案件的审判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严格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效地、公正地得以审判。并切实通过合议审查、案件评查、审限督查和执法抽查的工作机制,确保司法的公正和权威。(记者 周小华)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