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救命药频出现断货现象 或因保障措施缺位
自今年6月放开药品定价后,廉价“救命药”短缺的现象仍然存在,越来越多廉价药消失已成为一个民生之痛的问题。近日,广东一位父亲在网上发布“求药帖”,他两岁半的女儿患肾母细胞瘤,术后正在等待化疗,急需一种廉价抗癌药“放线菌素D”(也叫更生霉素)救命。然而药厂目前停产这种廉价药,如果用国外替代药品,近6000元一支的价格让许多家庭无法承受,甚至放弃治疗。据笔者8月底调查,福建省建瓯市和福州市等地各大医院这一救命药无一有库存,不到20元一支的廉价抗癌药全国断供。
近年来,廉价药频频出现断货,主要原因:一是药企利益驱使。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规定,在新的药价改革下,一些药品出现了疯长,比如,有报道称,一种心脏病常用药价格涨了10倍。而对于一些无利可图的廉价药,药企就选择了不生产。一项对全国12个城市42家医院临床用药情况的抽样调查显示,在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和地方增补的基本药物一般有500多种,而医院廉价药缺口已高达342种。医院不再大量使用廉价药品,厂家便失去生产积极性,逐渐停产。众多廉价好药的消失,最终只会导致患者一药难求的无助局面。二是医保未纳范围。廉价药逐步退出市场成为一种现象,而替代药品价格贵得离谱,且医保不能报销,此次断供的“放线菌素D”国外替代药品,比国产药品价格贵300倍,且这类进口癌症药没有纳入医保。如今,国产廉价抗癌药的“绝迹”和进口昂贵药品在医保门外“徘徊”的现状,是导致报道中当事人困境的根源。三是保障措施缺位。面对我国每年消失的廉价药品有几十种,甚至廉价救命药断供的尴尬局面,政府缺乏基本药物供应的保障措施。虽然,医疗保险的覆盖已经非常之高了,但我们仍避免不了一场大病就可以毁灭一个家庭的状况。
为有效改变这种尴尬局面,建议:
1.应对药品短缺问题进行相关立法。例如,美国早在1983年就制定了《孤儿药品法》,对罕见病药品开发和生产提供财税鼓励。这大大促进了美国国内罕见病用药的开发和提供。目前,我国对孤儿药品还没有统一的界定,这导致相关药物的研发和生产等能力不足。我国应该借鉴国际通用做法,给予罕见病药品以一定的政策倾斜。
2.应建立廉价药品补助机制。从现实看,拯救廉价药不能完全指望通过市场解决问题,政府必须有所作为。建议由国家和省、市、区卫生计生委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廉价药目录,为廉价药定点生产企业减税,同时筛选出临床用量高、价格低、生产企业少的廉价药,根据与国外同类药物差价比例以及企业生产成本等,对每一类廉价药确定政府补助比例,确保企业合理的利润率,并允许价格调整后的廉价药进入医保目录。在此基础上,建立促进医院使用廉价药的激励机制,建立廉价特效药储备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等等,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补偿力度,为廉价药设立“绿色通道”。政府卫生部门必须以县级为单位,建立廉价药品储备分拨中心,统一调配,确保区域内廉价救命药不断供应。
3.应进一步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医保报销的药品种类应适时进行调整,尽量避免市场没有廉价救命药的供应,而医保又没有将相应替代药品纳入报销的保障当中。
(文/邬绍轲 作者单位:福建省建瓯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