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为廉洁征兵出台严格措施 乱收钱物先停职再追责

13.08.2014  08:53

  8月12日,记者了解到,江西省人民政府征兵领导小组、江西省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已经制定我省“廉洁征兵十项措施”。根据规定,负责征兵工作的主办人员,原则上2年调整岗位。对违规的当事人先进行停职、调离、免职等处理,再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发放廉政监督卡

  根据规定,在征兵开始前,要组织征兵工作人员学习廉洁征兵政策规定,层层签订廉洁征兵责任书,组织廉洁征兵谈话。

  各级征兵办公室要成立纪检组,人员不少于3人。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播放和刊登廉洁征兵工作有关规定,给每个应征青年家庭发放廉政监督卡;体检展开前,省公布本级,设区市公布本级和全省,县(市、区)公布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和信箱。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征兵期间,省征兵办对各级举报电话和信箱公布情况和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省举报信箱为:南昌市二经路62号江西省征兵办公室,邮编330006;举报电话:地方线0791-86881600,军线0621-81600。

  主办人员2年调整岗位

  我省“廉洁征兵十项措施”规定,负责征兵工作的主办人员,原则上2年调整岗位。征兵办公室具体负责兵员办理和体检、政治考核的工作人员,每年征兵工作结束后,在本级机关和征兵办范围内组织测评,满意度低于80%或有反映廉洁问题的及时调整。

  体检站实行封闭式管理

  根据规定,体检站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不得携带通信工具,不得互串科室,不得擅自更改体检结论;应征青年采取无记名编号,随机编组,专人带队;纪检人员全程督导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结果5日内张榜公布,并在全国征兵网上公示。

  对违规者先处理再追责

   我省征兵工作坚持集体定兵,县(市、区)征兵办组织兵役机关、公安、卫生、教育、纪检和基层武装部负责人,逐个集体审定,做到不符合条件的不定、有边缘问题的不定、问题一时查不清的不定。定兵会议不得超过2次,征兵任务数在200人以下的一次性定完。男兵实行量化打分排名,并依据排名择优定兵,优先批准双合格的大学生入伍。

  我省还将开展征兵巡查。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电话随访等方式,对标准条件把关不严,擅自截留、滥用、买卖征兵指标、随意调整兵员去向,公开公示制度不落实,巧立名目乱收钱物等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经初核基本属实的,可对当事人先停职、调离、免职等处理,再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廖济堂 实习生蔡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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