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国:该给青少年禁烟套上法律缰绳

28.05.2014  10:16

  在河南省,每四个初中生中约有一人曾碰过烟;在四个吸烟的青少年中,约有一人第一次吸烟年龄是在12至13岁。不过,每10个现在吸烟者中有7个希望马上戒烟……5月31日是第27个世界无烟日,昨天,河南省疾控中心发布“河南青少年吸烟状况调查报告”,通报了河南省青少年吸烟状况。(5月27日《大河报》)

  这样的一组数据,确实让人感到触目惊心。小小年纪,本该将心思和精力用在学业上,沉湎于不良嗜好,不仅影响了学业,而且对于他们的身体健康危害极大。其实,禁烟运动早已展开,但是实际效果却并不理想,尤其对于青少年而言,禁烟规定更成为了一种摆设。

  其实,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法律层面存在短板和盲区,并没有对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给予特殊保护。试想,在现实中,虽然很多地方都有相关的禁烟条例,但却缺乏约束力度,不能从根本上堵住青少年吸烟的漏洞。而且,禁烟条例大部分只是笼统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管理对象只是局限在吸烟者身上,而对于怂恿吸烟的行为,并没有涉及。

  因此,对于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就有必要专门设置禁烟门槛,在法律层面上形成无缝隙监管网络。对于青少年,有必要强化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尤其要严格落实校方和家长的责任,让青少年吸烟陋习处于严密的监视中。同时,对于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行为,则有必要加大处罚力度,借鉴美国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格堵住香烟的流出源头。

  坦率的讲,青少年自制力较弱,而且对于新鲜事物有种跃跃欲试的冲动,如果只是侧重于青少年本身,必然会在禁烟过程中面临掣肘。因此,对于青少年群体,就有必要补强法律层面的短板和不足,采取更加严厉且完善的措施,将他们置于无烟环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