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国:高校自治之路重在内部民主管理
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的我国高校重点学科审批一直以来都是许多高校在办学过程中的指挥棒。尽可能多地拥有重点学科,获得政策与资金的支持,是许多高校努力的方向。随着时间的推移,重点学科审批饱受争议,过度受到行政干预,高校发展急功近利等批评之声不绝于耳。(4月2日《南方都市报》)
对于每个高校而言,重点学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为重点学科的多寡、良莠,决定了学校的发展后劲和潜力。重点学科往往扮演着学校发展“指挥棒”的角色,拥有了重点学科,不仅会得到高校管理部门的重视,而且还意味着更多的财政支持,左右了高校的发展规模和前景。重点学科审批权集中在行政部门,“僧多粥少”的现实语境中,自然会加剧高校之间的恶化竞争,甚至出现弄虚作假、公关等不正常现象。
基于此,将高校重点学科审批权下放,弱化行政权力的干预,赋予高校更大的“自裁量权”,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而且,这种高校管理思路,与西方发达国家的高校管理方式具有相似之处。高校自治,不仅可以赋予高校发展特色的机会和契机,而且可以调动高校师资力量的积极性,赋予高校生存发展更多的活力和动力。从这个方面来说,高校自治,最为关键的就要搞好内部民主管理,广纳意见和建议,以此推动高校的长远发展。
在现实中,我国高校的内部管理现状还不尽如人意,民主治校的机制尚不完善,从管理者到教职员工民主办学理念滞后,高校教职工维权的法律支持不清,法律关系没有从不根本上理顺,权力被表面化、职权被减化,其作用难以全面发挥。然而,在高校的发展模式中,中坚力量就是教授、科研人员等群体,他们对高校的发展脉络具有直观的感受和了解,理应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担负起主人翁的责任。
如何在高校内实施民主集中制,就成为了摆在高校自治面前的现实问题。在国外,校长与各级领导、教授或教授会以及其他教职员工商讨有关校务事宜,甚至最后以少数服从多数进行决策。而我国高校中的普遍做法,却很难实现这样的决策模式,“一言堂”现象比较突出,即便采取民主决策,也是高校内部的相关领导或负责人决策,很难有相关教授、科研人员等群体的广泛积极参与。
学术自由与民主是大学的内在精神,是知识分子孜孜追求的境界。由此,高校自治,就需要在民主管理上下足功夫,让高校中的教授和科研人员等不同群体参与其中,让他们为高校的发展建言献策。所以,在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层面上,就要尝试建立起适应大学学术自由发展的管理机构,真正放权于高校自治模式中,将高校发展的话语权交给高校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