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计划2016年建成电子政务公共平台 实现政务活动网络化办理

13.08.2014  08:53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12日南昌讯(王纪洪 记者 陶望平)12日,记者获悉,江西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日前出台《关于推进我省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确定,到2016年,全省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基本建成,实现政务活动全流程网络化办理;基本建成智慧城市感知、支撑、服务三大基础平台;交通、环保、安全、旅游、市政等重点领域核心业务实现智慧化应用。

  到2018年,主要管理对象和服务事项智慧化应用覆盖率达到50%。到2020年,建成全省智慧化应用体系,实现信息化条件下新政务、新经济、新生活、新城市,为我省城市转型发展提供新模式。

  《意见》明确,要实行基础设施智能化,能源、交通、水务、环保、应急等公用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城市基础设施实现运行管理精准化、一体化。

  要建立跨部门跨地区业务协同、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信息体系,包含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环境保护、旅游发展、交通出行、防灾减灾等公共服务领域,使群众获取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要在市场监管、环境监管、信用服务、应急保障、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等社会领域,深化信息应用,建立完善相关智慧应用体系,增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水平,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要发展数字化城市管理,推动平台建设和功能拓展,建立城市统一的地理空间信息平台及建(构)筑物数据库,构建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城市规划、国土利用、城市管网、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的数字化和精准化。

  《意见》还要求建立完善与智慧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等软环境,形成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和社会化开发利用机制,健全智慧城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目前,江西省已有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萍乡市、新余市、樟树市、共青城市和婺源县6个市(县、区)进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