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环保部就我省开展全面建立河长制中期评估工作开展核查

23.01.2018  00:52


反馈会现场
 

1月11日至18日,由水利部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段红东带队的水利部、环保部全面建立河长制中期评估核查组,对我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进行中期评估核查。

检查期间,核查组听取了我省及抽查的设区市、县(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汇报,围绕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基础性工作开展、河湖管理保护成效等6个方面、26项指标全面核查了河长制工作资料,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并赴鹰潭市、赣州市、贵溪市、月湖区、大余县、宁都县及所属4个乡镇进行了实地核查。

1月18日下午,核查组对我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情况评估进行了反馈。核查组对江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从八个方面进行了肯定:一是高位推动全省积极行动;二是全面建立河长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四是不断加强河长制立法工作;五是不断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六是认真组织开展基础工作;七是河湖管理保护显现成效;八是注重创新突破亮点纷呈。同时核查组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省河长办主任、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省水利厅副厅长杨丕龙,省水利厅副厅长王纯,省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姚毅臣分别参加汇报会,反馈会和陪同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