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开展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

20.04.2016  17:30

      为鼓励企业广泛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发挥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近日,省住建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一是新开工、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二是在推广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程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的工程建设项目;三是三年内可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工程整体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及时组织相关企业做好本年度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并对本地申报的示范工程进行初审。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和全省实施重点培育的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两年内至少应申报1项。各设区市申报数每年应不少于2项。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