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建筑企业要为工人办理工伤保险 将惠及建筑工人20万

01.10.2015  14:35

  新华社南昌9月30日专电(记者邬慧颖)记者从南昌市人社局了解到,南昌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今年1月1日后开工的建筑项目应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到2017年底南昌所有在建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近日,南昌市人社局、市建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联合制定下发了《南昌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办法要求,凡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设项目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应为参与建设的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保险。从业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据悉,建筑施工企业在计发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时,应以南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本人工资。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在与分包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作业企业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当同时签订《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费代缴协议》,作为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办法还要求,今年1月1日后开工的建筑项目应全部参加工伤保险;2014年12月31日前开工的在建项目,今年年底应有60%的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2016年底,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建项目要达到80%;2017年底前,所有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据南昌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南昌市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有894家,在建项目数420个,固定参保人员15万多。此项工伤保险政策将惠及建筑工人20.23万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