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民族特色村寨需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是新时期保护、弘扬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是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特色村寨建设必须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之中,作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来抓。但由于对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研究不够,加上急于求成,致使建设中存在部门协调难、模式创新不够、群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如何正确有效地把握保护与建设的目标,如何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是当前急需研究的问题。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展现特色村寨的生命与魅力,应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把握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促进全面发展。建设民族特色村寨是由诸多因素相互构成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存在不同类型、不同层面的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城建、民族、文化等许多部门工作都与特色村寨建设有关,这些部门各有上级主管单位,各有工作目标,上级对这些部门的工作要求不一,验收标准不同,各部门对特色村寨建设目标的理解也不一样,需要当地政府组织协调,并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推进部门之间的有效合作,城建、民族、旅游、文体、林业、民政、农业、交通、移民、国土等政府部门要积极合作,切实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责,提供必要的政策优惠和工作便利。要坚持局部发展促进全面发展,各个项目、各个方面以及各个时期的工作都要加强,不能因局部滞后而影响全局;要坚持局部发展服从全局发展,自觉站在全局高度思考谋划局部的发展,自觉把局部发展纳入全局发展的大系统之中;要坚持全局带动局部发展,统一规划发展思想、统一调配发展资源、统一协调发展力量,确保各个局部发展的综合效益,实现局部发展与全局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把握好一般与重点的关系,促进协调发展。一般与重点相互关联、相辅相成。要辩证地看待和处理重点项目与其他项目的关系。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工作需要依规划、方案进行,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年度规划、具体村寨的保护发展规划,方案包括特色民居保护方案、民居改造方案、新民居建设方案、资金扶持方案等。规划和方案要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务必科学,达到改善村民生活环境,提升村民生活质量的目的,在重点项目上,领导精力分配和资源投入上必须体现优先原则;还要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如果只看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必定会引起深层次的矛盾,因此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重点论与两点论的统一,做到统筹兼顾,抓住重点带动一般,抓好一般保证重点。
三、把握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促进特色发展。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没有个性即无共性,共性寓于个性之中。讲求特色发展,就是在谋划发展时既要遵循同类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又要符合特殊事物自身的特殊发展规律。做好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工作需要有科学的规划和方案,每个规划和方案都要体现文化保护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贴近村寨实际。目前,一些地方对村寨保护和发展规划、民居维修和改造方案重视不够,没有请专家参与制定方案,导致规划和方案不细致、不完整、不严谨,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既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普遍规律去办,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共性,同时又要突出少数民族的特色,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发展之路,强化“异峰突起,特色制胜”意识,在发展模式,基础建设、创新发展、日常管理、民族文化等方面,始终坚持打造特色品牌,彰显特色发展强势。
四、把握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促进持续发展。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前后相继、持续积累的过程。同经济社会发展一样,建设民族特色村寨也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遵循村寨建设的客观规律,既要重视眼前工作,又要谋求长远发展,始终保持建设的连续性与持久性。不仅要把周期短、见效快的工作做好,更要把周期长、见效慢的工作做实,在抓根本打基础、积蓄发展后劲上下功夫。要着提高村寨长远发展的层次和实力,积极拓展新空间。要把做好眼前工作与实现长远发展目标结合起来,把完成亮点项目与长期打基础结合起来,把自己任内政绩与村寨长期受益一致起来,目前,一些干部还希望通过此项工作彰显政绩,导致保护和发展的突破口选择不当,措施不科学,整个工作暴露出许多弊端。因此在村寨发展中,必须壮大支柱产业,选择好、建设好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村寨经济,使村民富裕起来。只有让村民得到实惠,村寨的保护和发展才能持续推进,从而真正做到当一任领导,负长远责任。
(供稿:上饶县民宗局 张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