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着力促进单位GDP建设用地面积下降
06.11.2013 15:09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为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及“十二五”期间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鄱阳县采取五项措施促进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36%。2011年度单位GDP 建设用地为24.28亩/亿元,2012年度单位GDP 建设用地单位为20.65亩/亿元,2012年度我县单位GDP 建设用地下降率为17.58%。
高度重视。把本地区落实单位 GDP建设用地下降工作作为今后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部署、统筹谋划、研究政策、制定措施,落实评估考核机制,促进单位 GDP 建设用地下降目标的实现。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挖潜,推进低效利用土地二次开发,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制度,促进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充分调动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性和主动性。
鼓励工业项目增资扩产。对工业企业在原址增资扩建提高容积率的,优先安排并给予适当优惠;鼓励“拆企并企,腾龙换鸟”,并按企业性质合理安排园区用地。
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加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力度和动态巡查力度,推行土地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建立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快速反应机制,做到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加强土地执法与司法执行的协同配合,提升执法效果。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全面清理处置内挖潜力度,对落实不到位的闲置土地,坚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限期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和建设指标必须经过规划部门的重新审核认定。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6.11.2013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