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关于律师事务所选聘结果的公示

21.01.2016  17:40

各有关律师事务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关于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的通知》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根据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经过初审、专家评议、司务会集体研究、部领导审定等程序,我司拟选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司2016年法律顾问单位,合同期一年,服务费20万元。

  现将选聘结果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日。各有关律师事务所对选聘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材料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司,逾期不予受理(以寄出日为准)。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行政复议处

  邮编:1008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