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条件

09.12.2013  16:2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省环保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和报批速度,日前印发了文件《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简化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条件的通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条件进行了清理和规范。文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遵循合法、精简、高效的原则,营造便捷、简单、规范的办事环境,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