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开展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

18.07.2016  17:11

为贯彻落实《上饶市2016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周遐光同志在大坳水库市级“河长”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上饶市实际情况,从6月底开始,我市河长办联合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对我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饶县大坳水库取水口、信州区灵溪取水口)进行了摸底排查和整改工作。重点检查了上饶县大坳水库取水口、信州区灵溪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内是否设有排污口、建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从事网箱养殖等违法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否依法划定,在保护区边界是否依法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我市的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预警监控能力、应急防护工程设施能力不足、水源地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下一步,我市环保局将不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力度,建立严格的饮用水水源管理制度,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点源、面源和移动源的污染控制,严防饮用水水源地发生环境问题。对此次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问题实行“核查销号”制度,跟踪检查整改进展,整改完成一个、核查一个、销号一个。并且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推行了环境保护信息共享,严防水源地污染问题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