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公开竞选确定小农水重点县实施乡镇

23.09.2014  11:22
      大余县被列为全国第六批小农水重点县后,为扎实推进该县小农水建设,调动县、乡(镇)、村、组、农户五个层面的共识和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小农水的工作格局,努力把该县小农水项目建成质量优良、群众满意、领导放心、惠民富民的水利工程。该县采取“五个明确”措施确定2014年小农水重点县实施乡镇。
      一、明确建设范围。小农水建设项目重点实施小型水源工程、灌溉渠系工程、排水工程、田间配套工程(包括必要的机耕道路、生产桥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
      二、明确建设内容。小型灌区的改造是对灌区内干、支、斗、农渠采用C15砼衬砌,同时将渠首、分水口、水闸、跨渠的人行便桥、机耕桥、跌水坎、过渠板、穿路的涵管(洞)、沉砂池等渠系建筑物进行配套完善到位,并配套量水设施,形成灌溉网络体系,方便群众生产。
      三、明确申报原则。乡镇和村组对小农水建设工作有积极性,乡镇、村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有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全程跟踪督促协调实施小农水建设;承诺协调解决项目实施项目过程中遇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权属调整(不计补偿款)、无条件解决施工过程中阻工阻路纠纷矛盾,能提供宽松的施工环境;承诺能积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对沟渠进行清淤疏浚等工作;安排责任性强、敢于负责、乐于奉献的当地村组干部或农民代表为质量义务监督员;第六批小农水重点县实施乡镇实行一年申报;凡列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实施的乡镇、村,如遇到农民无理阻工阻路、敲砸勒索、强卖强买建筑材料、强行运输材料等情况的小农水项目将取消,且将项目调整到其他施工环境好的镇村实施。
      四、明确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承诺事项材料、农民义务监督员以乡镇人民政府文件呈报,申报材料在今年9月25日前报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审核。
      五、明确实施乡镇确定办法。县财政局、县水利局根据各乡镇申报材料,并综合各乡镇重视程度和承诺的工作措施、力度确定2014年度小农水重点县2个实施候选乡镇,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最终确定实施乡镇,再按实施乡镇编制年度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