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载甩客最高罚200元 异地经营最高罚2万元

31.07.2015  11:17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章娜、实习生藏文婷、张伟卿报道:出租车违法违规,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我省细化了出租车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7月30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交通部门出台27项新增的道路运输行政处罚事项,其中出租车存在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一年达到3次将给予罚款200元。

  1 异地经营最高罚2万元

  出租车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初次违法,即一年内同一车辆无同类违法记录,未造成严重危害隐患或后果的,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罚款;

  ●二次违法,即一年内同一车辆存在2次同类违法记录,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罚款;

  ●多次违法,即一年内同一车辆存在3次及以上同类违法记录的;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抗拒执法的,责令改正,处以2万元的罚款。

  2 拒载甩客最高罚200元

  出租车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初次违法,即一年内同一驾驶员无同类违法记录,违法情节比较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严重危害隐患或后果的,处以50元罚款;

  ●二次违法,即一年内同一驾驶员存在2次同类违法记录,责令改正,处以100元罚款;

  ●多次违法,即一年内同一驾驶员存在3次及以上同类违法记录的;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抗拒执法的,责令改正,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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