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井冈精神 落实“两个责任” 

17.10.2014  17:16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为强化“两个责任”指明了方向。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红色资源,始终坚持以井冈山精神建院育人,在工作中创造性地将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落实“两个责任”有机结合起来,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用井冈山精神的灵魂统领“两个责任”的全局。坚定信念、勇于胜利是井冈山精神的灵魂。矢志不移理想信念,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柱,也是一个单位开拓创新、奋勇向前的力量源泉。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以弘扬井冈山精神为依托,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挖掘、提炼井冈山精神中的廉政思想,提高干警廉洁从检的自觉性。精心打造了廉政文化走廊、廉政文化大展板、廉政勤政警句“清风墙”和局域网廉政专栏,将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查找的问题上墙公开,限期落实整改。另外,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和红色实践活动,提高了干警的文化底蕴和思想境界。

用井冈山精神的核心推动“两个责任”的提升。实事求是、敢闯新路是井冈山精神的核心。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通过认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创新方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江西省政法干警执法办案“八不准”规定,大力反对“四风”。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制度,规范会议和相关办公活动,严格规范公车管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扎实开展干部作风整治及风险岗位廉能管理专项工作。加强对执法办案、涉案款物的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用井冈山精神的基石保障“两个责任”的落实。依靠群众、艰苦奋斗是井冈山精神的基石。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群众,依靠群众,为落实“两个责任”夯实了群众基础。建立和完善全员接访、点名预约接访以及下访、巡访制度,构建“科室都是接待室、干警都是接待员” 的大控申格局。积极服务项目、企业、园区建设,加大对危害项目、企业、园区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完善农村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同时,将印有检察干警照片和手机号码的检民联系牌张贴到村组,群众有困难可以随时与检察干警联系,进一步融洽了检民关系,锻炼了检察队伍。(作者系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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