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我的流量谁做主?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这些时刻联网的移动终端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生活应用,用智能手机刷微博、发微信、看网页、玩游戏、网上购物、投资理财、出行导航等行为会越来越多,而智能手机流量也因为这些特性,面临当前正常流量居高不下、丢失流量难以找回成为“糊涂账”的状况。(人民邮电报8月23日)
在没有WiFi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流量手机就无法上网,所以很多手机网民对手机流量倍感珍惜。流量是商品,需要购买才能使用,所以手机流量被“偷”,不能被看成是一笔“糊涂账”。既然流量是手机用户用真金白银买来的,怎么能说被偷就被偷了呢!不知道对这种行为是应该谴责,还是应该付之于法律,能不能有人站出来为手机网民做做主?
《人民邮电报》刊发的这则文中业内人士对手机流量使用中如何防止偷跑提出了三点注意事项,虽然对手机偷跑原因也进行了些许的分析,但是没有告诉消费者不管厂商的预装软件也好,还是恶意软件和广告插件也罢,其行为是否涉嫌盗窃,其盗取流量的行为是否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呢?
早些年就听说电是商品,窃电违法的宣传。说明但凡有价商品如果丢失,窃取者的非法占有都应该以盗窃行为论处,为何对手机的流量偷跑行为没有听说过法律层面的处罚,相信和笔者一样糊涂的手机网民肯定不在少数。是法律的缺失,还是商家的放纵,消费者根本无从知晓。
虽然文中提出了三点建议,但都是被动防御的建议,也可以说是只能降低流量偷跑的速度和数量,根本起不到遏制流量偷跑的作用,真希望业内人士能在根源上给大家提提中肯的建议,这样才不愧业内人士的称呼。
能量守恒定律告诉我们“能量既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它只能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我们的流量也是一种能量,偷跑后的流量转化成了不属于消费者的另一种形式实在让消费者伤财,如果任由流量这么漫无边际的偷跑下去,流量消费者是不是只能哑巴吃黄连,打碎门牙往肚子里咽,坐等流量被人窃取。
消费者在通信企业购买了流量,流量偷跑通信企业没有损失,损失的只是消费者。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来看,通信部门也不应给流量偷跑的行为点赞,应该肩负起保卫消费者流量的责任,大家说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