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做强中心城市统筹城乡发展 城镇化率列中部第3位

23.12.2013  12:33

 

        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创新体制机制,通过打造南昌核心增长极、推进九江沿江开放开发、加快构建赣州都市区、促进吉泰城镇群发展等一系列发展战略,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并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示范镇中心镇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新型城镇化的建设。2012年,全省城镇总人口2139.82万,城镇化水平达到47.51%,城镇化率列中部第3位,全国第20位。    高位推动城镇化建设 创新体制机制   江西省委、省政府多次在重要会议上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城镇化。各市县把推进城镇化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近几年,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加快示范镇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等重大政策;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城镇新区教育园区和商业设施建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系列创新举措,为城镇化发展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撑。   各地在城市土地运作、城市资产经营、建设资金筹措、投融资体制创新等方面,出台了实用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11个设区市普遍搭建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发行城市建设债券,城镇化和城镇建设资金来源得到拓宽。此外,江西省政府连续3年对各设区市和县(市)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和考核,有效推进了全省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加快发展。    做大做强中心城市 带动全省发展   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是加速城镇化进程,增强全省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相继提出打造南昌核心增长极、推进九江沿江开放开发、加快构建赣州都市区、促进吉泰城镇群发展等一系列发展战略。各设区市把做强产业、完善功能、集聚人口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提高综合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2012年底,全省县城以上城市92个,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1个,南昌市城区人口达226万人;50—100万人口的大城市7个(九江、赣州中心城区人口均超过70万人);20—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11个;人口规模超过10万的县(市)36个。全省92个市县建成区面积达1996平方公里, 比2002年增加988平方公里,扩大近1倍;其中11个设区市建成区面积增加446平方公里,扩大达1.15倍。     统筹城乡发展 加快示范镇和中心镇建设   江西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广大农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核心要求贯穿始终,确定南昌、新余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试点地区,确定赣州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地区。   近3年,江西省重点支持和扶持28个省级示范镇和8个民族乡的建设发展。目前,示范镇镇区平均人口已达2.2万人,建设用地平均达3平方公里。今年,江西各地正在抓紧出台加强百强中心镇建设,推进镇村联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西各地还加强规划引导,坚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2012年底,14474个行政村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覆盖率86%。全省近三分之一的农村人口过上了“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住整洁房、上卫生厕、用洁净能”的生活。通过推进城乡统筹试点和加快示范镇中心镇建设,促进了城镇化和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促进了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建立了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机制,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