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强化住建行业专业人员教育培训
央广网南昌11月2日消息(王纪洪)江西省住建厅认真贯彻住建部《职业标准》和有关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文件精神,专门制定专业人员考试考核实施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江西省住建厅加强对住建行业各类培训机构的管理,重新规定培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对“八大员”及“三类人员”培训机构、必须具有相应培训师资力量,能够承担岗位培训工作,具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条件,培训管理制度规范,教学培训资料齐全;具有相应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可开展多媒体教学工作;信息化建设良好,能够进行网上材料申报及向社会提供证书查询服务;注重培训实效,可采取分工合作形式,运用远程视频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方式,完成必修与选修课教学内容,确保培训质量。
对特种作业人员实操培训(考核)机构,必须具备相应培训资格的师资力量,各岗位具有持证上岗的兼职老师,培训管理制度规范健全,培训考试(考核)及证书管理规范,教学培训资料齐全;具有相应的培训场所和实操基地,具备开展相应职业工种教学的操作性能良好 的实操设备(机器);信息化建设良好,能够进行网上材料申报及向社会提供证书查询等服务,教室及实操培训(考核)场所均有视频监控系统;所有开展教育培训机构要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江西要求严格培训收费管理。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省发改委《关于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主动按受社会监督。不得强制服务、指定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同时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市场化要求,完善培训机构的准入与退出机制。鼓励高校、职业院校、有能力的社会机构参与培训工作。培训机构要认真履行教学培训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质量,主动按受督导检查和社会监督。
江西强调加强培训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有机构没有开展培训工作 的,教学培训管理混乱的,乱收费、只收费,不开展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将及时予以清出。严格考务纪律。加强考试(考核)工作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考核)的场所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施全程监控。对舞弊、泄露试题及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防止和杜绝不考试就发证。
江西省住建厅还制定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有关专业人员考试(考核)实施办法,对考试(考核)组织、考试及阅卷方式、考点设置、考试次数和科目及时间、试题试卷管理、考试计划申报、严格考场纪律和加强检查监督均作出了严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