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卫:推动基层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04.05.2016  20:24

强卫在主持召开第五次县委书记月谈会时强调
切实担负党建责任集中整治基层腐败
推动基层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5月3日,省委书记强卫主持召开第五次县委书记月谈会,就省委即将印发的《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指导意见》听取意见建议。他强调,要切实把抓党建的责任担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层层压实从严治党责任主体,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集中整治”工作推动基层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省领导朱虹、周萌、毛伟明、陈俊卿出席。

        会上,新建区、瑞昌市、都昌县、宁都县、瑞金市、奉新县、婺源县、鄱阳县、泰和县、永新县、乐安县等县(市、区)负责同志围绕《意见》初稿,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情况,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的对策,就进一步完善《意见》提出了意见建议。

        强卫认真听取发言,与大家深入交流。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省委专门出台了从严治党的一系列制度文件,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在全省较好落实。但也要看到,当前我省不少地方还存在“上头热、下头冷”、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基层党委管党治党偏松偏软、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依旧存在,导致一些地方侵犯群众利益问题、腐败问题多发频发。

        强卫强调,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必须抓好县委这个关键,特别是要强化县委书记的责任担当。县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切实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着力解决责任压力层层递减、责任覆盖不够全面、责任落实合力不足、责任追究力度不大等问题,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靠前指挥、亲自督办,严格执纪、铁面执纪,做到违规必究、违规必查,不能做“老好人”、搞“下不为例”,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强卫强调,要把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窗口干部的教育管理严起来,在保护干部干事积极性的基础上,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对理想信念、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教育,深化廉政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对不服从管理、侵害群众利益的害群之马,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要在完善政策配套、搞好政策衔接上下功夫,切实把便民惠民的制度体系建起来、立起来,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利用现代化办公形式,推动为民服务走向零距离,让百姓充分享受制度红利,有更多的获得感。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真正敞开大门,让群众进来,从实际出发、向实践进发,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广泛征集群众对基层不正之风问题线索以及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成为凝聚民心、增进感情、提升形象的重要工作。(张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