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特写:代表交锋

10.03.2015  20:38

(请报头)今天(3、10)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其中,税收法定等内容修订引起代表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请听江西台特派记者曾先林采写的录音特写:《代表交锋》。
黄代放:“建议第八款第六条修改为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率的调整和税收征管管理的制度,而不应该把税率拿掉,拿掉了以后权力就容易乱作为。
刘昌林:“我个人不态赞成这个观点,因为税率作为税收政策是财政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宏观调控政策是要随着每年的具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来实施的。比方说今年很重要的一条财政政策就是要实行结构性减税。这就涉及到税率问题。而法律要保持相对稳定性。不可能每年都来修改法律。所以,我个人认为税率是不宜作为税收法定的内容的。
黄代放:“权力在全国人大,不是在政府。
刘昌林:“税率呀。
黄代放:“税率调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是在政府。
刘昌林:“世界上大部分市场经济国家,税率的调整都是在政府。”(止)
审议时,黄代放代表、刘昌林代表围绕税率是否法定问题展开了激烈交锋。梅国平代表、龙国英代表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出录音)
担心税率的确定今后还是行政机关。我们担心就是半夜鸡叫式的股票印花税调整。07年5月30号半夜,财政部调高股票印花税,使股票连日下跌。这样的事件会重演。
去年社会反映很大的税收的问题,我们在国际油价下跌的过程当中,我们连续征收两三次吧,加征消费税。这个社会反响也是非常大的。”(止)
邓辉代表以法律专业人士的视角,提出建议:(出录音)“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不要让公众产生疑虑,建议把纳税人、纳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税率这些有关税收法定实质内容的表述写进去。从老百姓关切的角度,把这些写进去比较好。”(止)
梅国平代表也提出了补充建议:(出录音)“为了减少大家的担心,是不是对这一条作进一步修改,做到既表述科学,又表述准确,可不可以在附则中加以说明,或者说调高要经过人大,调低就可以政府说了算。”(止)
交流、讨论、红脸、交锋,代表们你一言、我一语,虽然观点不同,但目标一致。邓辉代表:(出录音)“我觉得立法过程中,争论是很正常的。因为立法就是利益格局的调整。既然调整就有不同声音。我们尽可能取得最大公约数。不说话、不争吵,那怎么有共识。理是越辩越明。我觉得这是好的现象。”(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