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有彩票销售授权诈骗1100万 被判无期
46岁的男子许力攀,虚构其公司拥有中国福彩发行管理中心彩票销售授权,即将上市,诈骗高达1100万元。近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许力攀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北京二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虚构能卖彩票 诈骗1100万
二中院审理查明,2008年10月至12月间,许力攀以神州风采公司、神州风采北京彩票公司的名义,在与龚某、高某商谈投资合作过程中,隐瞒上述公司经营亏损的事实,虚构其公司拥有中国福彩发行管理中心彩票销售授权,即将上市,通过承诺给予投资人高额回报、彩票销售总代理权等方式为诱饵,骗取龚某、高某共计人民币1100万元。
龚某称,他经过女婿张某认识的许力攀。2008年10月,许力攀向他播放公司的幻灯片,称其公司是独家授权,在北京发行彩票都要经过他,上海还有很多彩票机,并称不能对外宣传。许力攀说最少投资1000万元,半年之内至少有两倍回报,还有可能三四倍的回报。后他与许力攀签订协议,内容是他用1000万元购买许力攀公司1%的股东收益,如果彩票公司被收购,最低给他2000万元。后龚某向神州风采公司账户汇款600万元,给神州风采北京彩票公司账户汇款400万元。
高某则称, 2008年10月,许力攀让他做许力攀公司在安徽省的销售代理,销售彩票“快乐8”。许力攀给他看了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以及民政部批准他经营彩票业务的文件,是个复印件。同年12月,许力攀打电话让他出资600万元作为代理费,于是高某便给许力攀汇了100万元。
诈骗公司每年亏损1000万
原神州风采公司财务主管王某称,神州风采公司2003年7月成立,与神州风采北京彩票公司是两套牌子一套人马。公司年年亏损,每年亏损额在1000万元左右。公司资金来源有两部分,一部分是许力攀的关联公司转款,一部分是许力攀找来的投资款。
他并不清楚许力攀是如何拉来投资的,因为每次拉投资都是许力攀本人去谈。对于有意向投资公司的,由许力攀安排员工负责向投资方播放公司宣传片,再由投资方针对公司的发展及状况提问。
王某称,公司在各地成立分公司,与当地的福彩部门联系,设立彩票销售网点。各地福彩部门按照8%的比例给他们返利,分配给各销售网点5%返利,剩余3%就是他们的利润。他们公司经营的彩票市场一直受到限制,一是授权的限制,另一方面是即开型彩票市场前景不好,公司运营成本无法压缩,销售彩票一直很困难。2006年以后,他们以神州风采北京彩票公司名义先后在安徽、江西、四川等地成立分公司,但这几家公司也都是亏损。
福彩中心禁止彩票包销
许力攀供述称,中国福彩发行管理中心给他们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就是为了登记注册使用,在实际经营中其实是无效的。他们公司在全国各地开展彩票业务,代理销售彩票,与各地彩票管理部门签订彩票销售点,设立协议,进行彩票销售。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副主任林某的证言显示,神州风采北京彩票公司无权在各地发展彩票销售网点,福彩中心对其的授权只是为了工商注册使用,各地的销售网点由各省彩票管理中心负责发展。授权书中的代理销售含义就是说如果神州风采北京彩票公司申请成为单个销售网点是允许的。
林某称,彩票销售网点的发展是由各省的发行机构直接发展销售网点,不允许公司代理发展大规模网点。福彩中心绝对不允许单位或个人对各种形式的彩票进行包销,任何形式的彩票都必须先由各省福彩中心发展销售网点,然后再由销售网点进行彩票销售。
二中院认为,许力攀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许力攀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二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许力攀无期徒刑,退赔1100万元,分别发还被害人龚某、高某。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