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开展“档案管理规范年”活动

10.04.2014  19:33
  

近期,彭泽县为了全面规范本县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九江市档案管理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彭办发[2011]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县档案工作实际情况,经请示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同意,专项开展了“2014年档案管理规范年活动”。

为做此次“档案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开展,专门下发了县档案局1号文件从时间和任务上进行了划分、分解。要求全县各立档单位专题研究档案工作,做好本单位档案登记年检。确定本单位档案管理模式,做到有人理事、有人做事、有经费保障。由各单位档案管理员按要求提供材料,主动向县档案局相关科室进行“档案登记年检”登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上一年度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对本单位历年的档案现状进行自查,明确“档案管理规范年”的任务,从人员、档案整理、档案移交等方面制定规范管理方案并报送档案局备案。并详细明确了各单位档案及档案管理的职责、明确档案管理的模式以及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一确定次年四月份前为各单位上年度档案集中整理、归档,历年档案移交等工作时间;统一确定每年8月前为县档案局对各单位上年档案整理、归档验收时间。

对到2014年底,未完成“档案管理规范年”专项工作或未报送总结的单位由县档案局进行重点督查执法,对限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联合县监察局、人社局进行联合查处。

 

彭泽县档案局 陈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