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江西研究部署人社领域各项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领域机制体制改革上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举措,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五个方面。江西将如何贯彻全会精神,推进人社领域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4日,省政府新闻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行新闻发布会。
就业
将推“升级版”创业扶持政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布会上,省人社厅副厅长徐国荣首先介绍,我省将进一步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综合产业、税收、金融政策,着力构建支持就业创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建立失业保险征缴和调剂金激励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同时,完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制度,建立就业应急预警机制。
实施“1151”工程,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1151”工程即实施1个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开展1项行动(技能就业专项行动)、组织“5个1”活动(筛选1万个就业岗位、征集1万个见习岗位、提供1万个公益性岗位、组织1万名大学生技能培训、用3年时间扶持1万名大学生创业)、实现1个总体目标(求职补贴发放一个不漏、实名制登记一个不漏、针对性服务一个不漏、年底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
同时,还将整合人社部门的创业扶持政策,形成一个贯通的政策体系,加快建立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调整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扶持力度,把单一的资金支持扩展到集资金、技术、信息、服务为一体的“升级版”创业扶持,推动“生存型”创业向“发展型”创业升级。
社保
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我省将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建立养老保险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如何确保失地农民获得社会保障?徐国荣说,我省将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职工养老保险范围。省重点工程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在征地补偿标准中按耕地8000元/亩、非耕地农用地4000元/亩的标准增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市、县(区)政府按不低于当年市县土地出让收入8%的标准足额提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规范使用。
探索推广铜鼓“助保贷款”做法
据徐国荣介绍,我省将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认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通过多种举措引导工业园区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力争在提高园区参保率上有所突破。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鼓励参保人员持续缴费、多缴费,探索推广铜鼓县“助保贷款”做法,引导中断缴费人员续保。
据报道,铜鼓县“助保贷款”工程是社保经办机构为解决特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筹措续保资的一项惠民工程。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可向银行申请助保贷款以保证其在退休时可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退休后,在其养老金中拿出一部分固定金额用于偿还贷款本金,产生的利息由政府进行补贴。
同时,将把《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西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等纳入工伤、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加大打破医疗保险封闭运行力度,加大对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实地稽核力度,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常态化激励机制。
改革
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序衔接
《决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对此,徐国荣介绍,按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将加快完善与《社会保险法》相衔接的配套政策,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之间有序衔接。
全面完成新老农保制度衔接。按照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要求,完善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统一参保缴费政策,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坚持建立完善医疗保险与医疗服务谈判机制和协议管理机制,实现总额控制。推进大病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探索建立医疗、工伤保险省级风险调剂金制度,完善工伤保险补偿政策。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此外,我省将改革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巩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果,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同时,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保护劳动所得,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来源:信息日报 记者徐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