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杨文:“跳板论”的罪与罚
“跳板论”是最近在一线城市工作不满五年,没有获得户口,也没有购买住房的大学毕业生群体中越来越得到认可的一种择业观。“跳板论”认为,“大城市锻炼,小城市发展”是面对当下一线城市房价高,薪资增长缓慢,而二三线城市人才需求旺盛状况的一种选择。这种情况之下,很多“北漂”蠢蠢欲动。(3月24日中国经济周刊)
对于年轻毕业生来说,大城市之“大”在于机会较多,于是大家蜂拥而至,由此产生“北漂”、“蚁族”等群体。在这些群体中不乏一些佼佼者最终能突出重围得以扎根在目标城市,但仍然有不少碰钉子的,最后不得不回到二三线城市,由此提出“大城市锻炼、小城市发展”的跳板论,甚至有点“回头是岸”的讽刺韵味。
那么,“跳板论”的想法合理吗?它又说能反映什么问题?
不可否认,相对于二三线城市来说,一线城市的机会相对较多,竞争也激烈。在这种环境中,较多的机会能使一部分刚出校园的年轻人得以锻炼,激烈的竞争也使得年轻人成长得更快。显然,在大城市锻炼也是有可能的。但是,“得到锻炼”反而不得不选择回到二三线城市,岂不矛盾?从另一方面来想,竞争法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优胜劣汰,“得到锻炼”又返回原地,孰优孰劣?如果是基于竞争法则,或者是基于优胜劣汰的法则的话,那么岂不是大城市人垄断拔尖人才,而二三线城市不得不接受人才不足之憾?
实际上,无论是从择业自由还是从市场规律角度,人才流动本无可厚非,但“跳板论”所主张的观点是得不偿失的。对于个人来说,爱岗敬业本应该是每一个职员的操守,跳板之下的频繁流动给个人诚信大打折扣,并且大城市的取的“经”能不能渡二三线城市的“难”,回到二三线城市能否施展才华仍然是个问号,如果过于频繁的离职蹉跎了宝贵时间;对于企业来说,二三线城市尽管能捡到回流的人才,但是代价是更高的成本,恶性循环之下二三线城市永远只能以这种方式获得想要的人才难免有人才不足的后顾之忧;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持有这种人才的流动观念是缺乏理性的,它不仅导致大城市人才资源的波动性,也导致二三线城市人才资源不足的可能性,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地区差异的风险。因此,这种“跳板论”一方面说明大城市的确能够锻炼出人才,另一方面恰恰凸显了市场自由框架下的盲目性成分。
另一方面,“跳板论”是人才转化不顺的体现。从高校的数量角度来说,二三线城市的并不低于一线城市,甚至具有一定的优势,高校毕业生在数量上也是如此。那么为什么在大城市容易得到锻炼或者高产尖端人才以至于二三线城市总有缺人才之痛?难道是因为高校或者生源的质量的问题吗?显然不是,二三线城市“985高校”、“211高校”等综合实力较强的高校不在少数,并且云集在一线城市的毕业生也有相当数量来自这些高校。事实上,其差异在于大城市的环境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向实用人才的转化。这至少是一部分高校毕业生北漂的原因,人才转化不顺是也是二三线城市缺乏人才根本原因。
因此,笔者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自由流动无可厚非,但是“跳板论”观念并不可取;二三线城市欲摆脱“人才荒”,应该自身向“大城市”取经,实现本地区毕业生向实用型人才转化才是根本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