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演艺圈”实为“怡红院” 卖淫嫖娼走到线上

21.05.2015  12:35
原标题:微信“演艺圈”实为“怡红院” 卖淫嫖娼走到线上

  原标题:微信“演艺圈” 实为“怡红院

  2013年3月,一名吕姓男子的手机微信上收到了一条向他询问是否需要“特殊服务”的信息,随后他以400元的价格完成交易……随着微信使用的大众化,卖淫嫖娼活动中的“皮条客”已从地下逐渐开始转到线上了。记者昨日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广东法院近两年判决的涉微信卖淫嫖娼犯罪案件共有20多例,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地区,其中深圳最多,占据了近一半。受访专家表示,注册门槛偏低、隐私保护不力是这类违法犯罪现象易发的主要原因。

  案例1 5人团伙利用手机微信招嫖

  “你好!需要服务吗?全套一次400元。”2013年3月2日晚8时许,吕姓男子收到这样一条微信,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他回复并叫来了一名彭姓女子。

  经查,彭某每次都是受“方总”的安排进行卖淫。从2012年开始,吴某、胡某等3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伙同“方总”、“阿二姐”从事介绍卖淫行为,他们组织年轻女子在广州卖淫,主要利用微信推广等方式招揽嫖客,之后与嫖客商定好交易地点,再通过微信通知卖淫女去接客。

  广州天河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胡某等人结伙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0元。

  案例2 建500人“演艺圈”招嫖

  江某等人为了方便介绍他人卖淫,从中赚取介绍费,专门开设微信群“某某深圳演艺圈”、“某某丽人群”、“某某艺人校花群”等多个微信群。群员除小部分是“经纪人”和摄影照相推销人员,绝大部分都是卖淫女,并且要符合熟人拉入群、身高容貌姣好等条件才能加入。其中,仅“某某深圳演艺圈”一个微信群的群员即近500人。

  在微信群内,群主及群内全体人员常发布卖淫嫖娼信息的“开工信”,通告开工区域、价格、长相、身段等,并通过微信群通告地点、价格、特定性服务等嫖客需求信息。同时,群内群主与成员之间,相互介绍卖淫,谁介绍谁提成,甚至还有卖淫女接单后坐飞机到外地去卖淫。卖淫结束后,卖淫女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将介绍费用交付给介绍者。若有人卖淫后却“跑水”,介绍人则会制作“封杀帖”将该卖淫女的违规行为在微信群里进行公示,其他群员也会以不介绍生意进行“封杀”,并且会提醒群主使用微信“踢人”将她驱逐出群。

  日前,江某等涉案5人因涉介绍卖淫罪已被批捕。

  法官 隐蔽性强 危害面广

  广州一位基层法院法官表示,注册门槛偏低、隐私保护不力是涉微信卖淫嫖娼犯罪易发的主要原因。

  他表示,微信可通过QQ账号和手机号码注册,犯罪分子因而可以同时注册多个账号,使用化名实施犯罪,这给破案带来难度。由于距离近、见面易,再加上一些“客户”在“需求”之下经不住诱惑,容易促成卖淫嫖娼活动。

  通过微信招嫖相比一般招嫖行为,量刑上会不会有所区别?该法官透露,利用微信介绍他人卖淫嫖娼这一违法犯罪行为,隐蔽性强,危害面广,侦查难度较大,所以在量刑上,稍有酌情从重的考虑。法官提醒,大家在使用微信时,不要随意加网名露骨的陌生网友。

  特点 用“摇一摇”引诱好色男

  在微信这一新的社交方式出现后,传统的地下性交易遇到了互联网时代,色情活动相应地“与时俱进”。记者昨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发现,广东法院自2014年以来通过该网公布的涉微信卖淫嫖娼的判决案例共有23件。

  记者查阅这23份判决发现,涉案犯罪分子主要都是以两人以上的团伙方式作案,其中以5人团伙居多,且成员之间分工明确,有的专门招募卖淫女,有的专门负责利用微信平台寻找嫖客,有的负责联系卖淫女通知服务地点,还有的专门负责接送卖淫女等。

  性服务者如何利用微信招嫖?具体作案手法上,主要是通过地图定位和搜索功能以及微信“摇一摇”、“漂流瓶”等,添加微信好友通过后,再发布招嫖信息,引诱具有不良动机的男性人员上钩。据一名被告人供述,他们一般会将附近的男性都添加一遍,尤其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100个人里面总会有一两个中的”。(文/广州日报记者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