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不怕疫情爆发,就怕行政不为

24.07.2015  16:39

  7月22日上午,兰州市民张先生去韩家河亲戚家串门,在逗一只小狗时不慎被咬破小指头。回家后,在家人的提醒下,他才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注射了狂犬疫苗。“一个很小的伤口,没想到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真是后怕。”张先生事后还心有余悸。(7月24日《兰州晚报》)

  狂犬病属于不治之症,现如今只能预防,并无可以挽救生命的特效药,这就是说,要确保不染上此病,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散养的动物,特别是藏獒、烈性犬甚至是小狗。

  我们不无忧虑地看到,狂犬病疫情在沉寂20余年后,近年来在甘肃又呈抬头之势,近期发生4例狂犬病疫情,致死亡4人事件就是明证。据媒体披露,目前兰州市城区内市民豢养的宠物狗中约有1万余只烈性犬、大型犬和3万余只小型宠物犬,这还不包括那些流浪狗、流浪猫,与这些动物为伍,甚至零距离接触,不发生意外才怪。

  对于宠物的饲养与管理,相关主管部门都有严格的规定,特别是大型烈性犬,要求更为严厉,主人必须看护好,不得散养,更不能威胁公众人身安全。然而,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我们注意到,不少遛狗者根本就不分场合,民众走在大街小巷,冷不丁就会受到犬类的攻击,至于流浪狗有没有接种过疫苗,则无人知晓,被咬者精神与身体因而备受折磨,却又无可奈何,只能听天由命。

  饲养宠物,这是公民的自由,但是任何自由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既要定期给宠物打疫苗,又必须看护好自家的宠物,不得对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否则难免会害人害己,一旦有人受到伤害,轻则赔钱,重则还会受到法律追究,绝不能掉以轻心。

  狂犬病疫情连续发生,释放出了一个危险信号,希望主管部门迅速介入与干预,提醒公众注意加强自身安全,更主要的则是严格执法,要求每一个宠物都必须有“户口”,既要做好防疫工作,还应对遛狗的时间与地点作出严格规定,只要行政有所作为了,公众才会真正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