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植保植检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植物检疫执法
省植保植检局以执法护农提升行动为契机,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植物检疫执法,进一步加强职权法定、程序正当、权责一致的法治化建设,确保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植物检疫执法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省植保植检局在坚持法治原则下,主动适应植物检疫工作的新形势,主动回应引种企业、种子生产经销商等民主法治意识提高的新要求,把“管制型”转变到“治理型”作为创新植物检疫执法方式的支点,督促指导各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强化法治意识,努力实现“三个转变”,提升“三个能力”:一是检疫监管由注重管理向管理和服务并重转变,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二是执法方式由分散执法向分散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转变,全面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三是疫情处置由注重传入区防控向传入区和源头区防控并重转变,全面提升重大疫情防控阻截能力。
省植保植检局指导各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按照程序规范、办事高效、重点突出、监管有力的要求,着力加强三个环节的监管。一是把好种子种苗检疫关。指导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种苗繁育企业和生产基地的备案制度,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为突破口,加强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的监管,切实强化产地检疫服务和市场监测。二是把好引种检疫关。依据审批权限,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和种业发展的需要,严把国外引进种苗审批关口,坚持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并举,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引种,谁负责”的机制。三是把好检疫证书关。按照检疫证书签发程序,加强签证管理,完善配套措施,全面推行网络审批、网络查询和网络监管,切实提高植物检疫执法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植物检疫审批公开透明。
同时,省植保植检局要求各级植物检疫机构严格执法厅农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深入推进执法机制建设的精细化;进一步强化各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执法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提升应对突发疫情和重大检疫事件的能力,为保障全省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贸易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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