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研岗位要消除性别歧视 同等条件优先录用女性

13.12.2013  22:26

  今视网12月13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日前,江西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在科研岗位招聘中要消除性别歧视,依法保障女大学生和研究生平等参与竞争的权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为促进江西省女性科技人才成长与发展,充分发挥女性人才特别是女性高层次科技人才的作用,江西省科技厅和江西省妇联日前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我省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办法》要求,扩大女性在科技领域的就业机会,提高女性科技人才决策咨询比例。

  《办法》要求,通过“赣鄱英才555工程”、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计划和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才计划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女性科技人才。

  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承担的政府科技计划项目要充分吸纳女大学生和研究生参与,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立项评审中应充分考虑女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参与情况。各类用人单位在科研岗位招聘中要消除性别歧视,依法保障女大学生和研究生平等参与竞争的权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鼓励女性科技人才在各类科技管理和决策机构中,参与政府各类科技项目的咨询和评审工作,逐步提高女性专家的数量和比例。各类学术组织、科学技术社会团体要增加女性的参与比例。

  《办法》还要求,围绕江西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江西省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实施、重点创新基地建设中增加女性科技人才的参与程度并优先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各类科技计划要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支持女性科技人才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科技型企业,造就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女性科技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