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召开新《消法》实施半年情况通报会

16.09.2014  17:52

创新消费维权理念 推进社会协同共治
总局召开新《消法》实施半年情况通报会

    9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消法》实施半年情况通报会。总局消保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分别就新《消法》施行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新《消法》施行半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全国工商系统大力宣传贯彻新《消法》,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加快推进12315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全方位开展新《消法》社会宣传,大力加强新《消法》的多元培训,制定出台一批新《消法》配套法规,促进了新《消法》的深入实施。二是加强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严厉查处商品质量违法案件,依法规范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进一步加强12315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作用,加强12315数据利用和信息化建设,消费维权的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四是综合运用工商维权职能,建立部门协作维权机制,推进维权社会协同共治,消费维权的社会协同共治得到进一步加强。

        消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工商总局将按照全国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座谈会议的统一部署,以贯彻实施新《消法》为契机,进一步创新消费维权理念,立足消费维权本质要求,遵循消费维权工作规律,切实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指出,新《消法》自3月15日正式实施半年以来,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各地消协组织将宣传贯彻实施新《消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社会监督、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作为工作重点,开展了一系列维权工作。一是以“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为主题,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提高消费者和经营者对新《消法》的认知。二是履行法定公益性职责,积极参与立法立规,着力从制度建设上维护最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三是落实新《消法》,畅通投诉受理渠道,着力在典型案例中推动适用新《消法》,维护消费者新权益。四是加强重点领域商品比较试验和社会监督,推动经营者落实“新消法、新责任”。

        通报会上,消保局、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还就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记者提出的有关新《消法》的亮点、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