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消防总队改进考评作风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02.01.2014  14:06
      江西总队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2013年工作考评中,科学设置考评标准,主动整合考评资源,有效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突显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一是联合考评,整合考评资源。总队积极向省公安厅政治部、纪委汇报协调,将总队“三争优”考评验收、评功评奖考核与省公安厅支队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反腐倡廉考评考核一并进行,抽调各单位业务骨干组成联合考评组,分别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厅纪委副书记、总队双主官率队分片区对支队级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评,有效解决多头部署、分头考评、基层任务重、负担大的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
      二是创新机制,科学设置标准。总队考评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日常基础工作及有关阶段性工作纳入考评范畴,主要分为综合工作、业务工作、创新工作、奖励处罚四大部分,采取“听、看、查、问、评”等方法进行。在考评过程中,更加注重日常工作考评,日常考评分值占业务考评总分的67%,真正引导基层将精力投入在平时、抓落实在平时、成效体现在平时。运用新媒体网络改进会风,领导干部一律通过内网公示述职述廉报告,接受官兵评议,不再进行会议述职述廉。主动向当地党政、公安机关、消防官兵、人民群众咨询、了解各地工作情况及意见建议,切实保证考评结果客观真实全面。
      三是严明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总队纪委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严肃2013年度工作考评及干部推荐考核工作纪律的通知》,明确提出“四个严禁”,即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收送礼金、礼品、严禁拉票、严禁弄虚作假,要求一律不摆花草,不挂横幅,不准超标准安排住宿,就餐一律安排在部队内部食堂用餐,禁止饮酒,考评组成员统一乘坐1辆中巴车,坚决反对和抵制“四风”,杜绝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同时,总队纪委向全省消防部队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全省官兵监督,确保考评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结果客观公正。 (责任编辑:戴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