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MERS患者定点收治医院一览

24.06.2015  18:08

   自5月20日韩国出现首例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病毒)患者以来,确诊患者不断增加。为严防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扩散和蔓延,国家卫生部门紧急发文要求做好中东呼吸综合征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各省份也陆续公布配套举措。如抽调地方医疗骨干力量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等。据人民网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京津沪、河北、吉林等省市超过36家医院被指定为当地的MERS患者定点收治医院。

  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求定点医院要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诊疗方案,在专科人员配置、设施设备保障、救治药物储备、应急预案制定、疑似病人诊疗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同时要加强组织演练,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不断完善,确保医疗安全。

 

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指定收治医院 ( 一览 )

省市

医院名称

备注

北京市

(2所)

北京地坛医院

 

北京佑安医院

 

天津市

(4所)

海河医院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

备用

滨海新区塘沽传染病医院

备用

天津市急救中心

转运确诊病例

河北省

(2所)

河北省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河北省胸科医院

 

吉林省

(10所)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吉林省人民医院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一汽集团总医院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长春市中心医院

 

长春市儿童医院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上海市

(2所)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收治成人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收治儿童

山东省青岛市

(2所)

青岛市胸科医院

 

青大附院西海岸医院

 

广东省佛山市

(2所)

佛山市一医院

 

佛山市四医院

备用

广西自治区

(3所)

广西自治区龙潭医院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

 

四川省泸州市

(4所)

 

四川省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四川省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备用

泸州市人民医院

备用

泸州市中医医院

备用

陕西省

(2所)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

 

陕西省传染病院

 

陕西省榆林市

(2所)

榆林市第一医院

 

榆林市第二医院

 

甘肃省(1所)

兰州市肺科医院

 

按省市排序;信息更新至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