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玩“仙人跳” 男友敲诈不成反被刑拘二年

14.08.2015  14:41

  阆中情侣玩“仙人跳” 男友敲诈不成反被刑拘二年

  四川新闻网南充8月13日讯(旷心怡 记者 何春林)女友和别人开房,同时电话联系自己的男友周某,周某火速赶来堵门,要求“欺负”自己女友的男人拿钱走路,自以为天衣无缝的“桃色陷阱”却不想坑了自己。

  近日,阆中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与男友谈感情 却时常跟异性开房幽会

  周某与莉莉是一对情侣,年轻的莉莉容貌姣好,性格活泼,平日也喜欢社交,有很多朋友,而陈某便是其中之一。可莉莉在与陈某的交往中,行为举止常常超出友情范畴。对于女友的行为,周某看在眼中却好似并未放在心上。

  原来,周某与陈某熟识,算得上是朋友。女友跟陈某这种关系,周某认为女友不会玩真的,还与莉莉、陈某默认了三人这种畸形关系。莉莉与周某谈朋友的过程中,时常与陈某开房幽会,正当陈某沉浸在温柔乡时,一个“桃色陷阱”却给他备好了。

   自以为“捉奸”成功 威胁敲诈7.5万元

  2014年年底的一个夜晚,陈某接到莉莉电话,让其到阆中市区一酒店共度良宵。放下电话,陈某立即赴约。就在两人在酒店房里谈情说爱时,莉莉的男友周某突然破门而入,并用随身携带的相机对二人拍照。

  原来,莉莉电话邀请陈某的同时,也打电话告诉了男友周某。周某拿着两人的照片以解决问题为由,威胁陈某如果不拿钱解决,就要打电话将陈某的事告诉其老婆,并叫人过来打陈某。

  在周某的威胁下,陈某只得向其写下三张借条,共计金额7万5千元。拿到借条的周某并不甘心,又从陈某身上搜走现金1400元,并约定第二天陈某将“欠款”付给周某。

  涉嫌敲诈勒索 男子被刑拘二年处罚金5千

  事发后,陈某马上向公安机关报警,警察根据两人的约定,等次日周某出现在约定地点向陈某索要现金时,将其当场抓获。

  阆中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经审理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法,强行向陈某索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