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常被情夫殴打生恨 将硫酸泼向对方6岁女儿

28.02.2014  14:11

华声在线2月27日讯: 29岁的周静,儿子未满周岁。如果她没有将硫酸泼向情夫6岁的女儿小雨,那么她现在应该带着儿子、陪着母亲,享受着天伦之乐(详见本报2012年10月31日 A06版、2013年12月19日 A15版)。今天上午,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周静提起公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9点半,庭审在法院的未成年人审判庭正式开始。周静穿着一件灰色夹衣坐在了圆桌席的一旁,表情淡定。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她当庭认罪,并表达自己的悔意,但她一再强调,“我要泼的不是小雨是黄波(小雨的父亲)。

对于周静的表现,坐在一旁的黄波指着她说道:“必须严惩这个女人,她伤我女儿,却一分钱没赔!

案发后,开福区人民法院曾对周静泼硫酸案的民事部分进行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处周静需赔偿小雨及其家人1497166.9元。对此判决,周静以无钱为由暂未履行。

然而,面对原告席上的指责,周静拿出和黄波相处期间被黄殴打致伤的照片、病历,展开一张写满控诉和故事的纸,念了起来:“我对他好,他却经常打我,我很在意他,只要他一哄我,我就没事了。

最后,由于案情复杂,法官宣布择日再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易先生提供线索,奖励50元)(华声在线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实习生 吴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