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泉:以情抵债婚后遭杀,暗恋只能回味
为了偿还巨额外债,他从暗恋自己几十年的女同学处借来“东风”,而还款承诺仅为一句“还不起钱就娶我”的戏言。未料,戏言成真,在跪求妻子离婚后,他违心地与女同学走到一起。最终,以情债抵钱债的孽缘人生难以长久,最终酿成血案……(环球网7月28日)
有一首歌叫《往事只能回味》,意思说过去的事情再好,都已经过去了,不要再纠结因而影响现在的生活。暗恋同学多年,因为钱走在一起,又因为钱走向死亡路,实在是没有意思。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暗恋只能回味,往事无法重来。
爱情是一个非常微妙的东西,初恋非常神圣,而且更容易让人回忆。很多人不主张同学聚会,尤其是大学同学聚会,因为大家认为,同学聚会的直接结果就是“拆散一对是一对”。大学的时候,同学有的暗恋,更多时候看不上自己的同学,但是等走进社会以后,发现周围的男女比自己同学好的还真不多。
回忆最美,但是如果真打散现有的婚姻,重新和以前的同学一起生活,味道肯定不会一样。就像“刻舟求剑”一样,船已经走了,你还在那个地方,是不会打捞到原来那把宝剑的。爱情其实也一样,女同学爱的是以前的那个男同学,时过境迁,男同学改变了很多,已经不是原来的男生了。而女同学自己因为组合了家庭,习惯了现在的男人。拆散现有去适应以前的男人,也无法适应,更无法回到现实。
从新闻中不难看出,女同学喜欢不是现在的男同学,而是少年的。如果真喜欢现在的,既然结婚了,就不应该再给现在的男人讨要欠账,而是同舟共济,想办法还上以前的欠账,这才是过日子的来头。将现在的男人当成欠账的仇人,进行种种威胁,这不是逼男人走回头路吗?即便没发生血案,也会将男人逼到前妻身边的。
爱情不是买卖,不是你想买就买,更不是你想卖就卖。五十万买不来爱情,更破坏了两个幸福的家庭。如果女同学有在天之灵,估计也会为自己的选择后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