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爆发怎能成为知法犯法的理由?

15.04.2015  11:44

  前日14时许,广州大道北梅花园公交站旁,城管执法试图赶走在路边贩卖水果的女商贩,双方在人行道上发生冲突。过程被目击者拍摄下来并上传网络,引来热议。市城管委回应称,城管队员情绪爆发,做出过激行为。(4月14日《南京都市报》)

  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仿佛就像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经常因为城管执法与商贩发生恶劣冲突,这已然成为双方心中永远无法抚平的伤口,更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正常秩序。一段据称发生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门口的城管暴力执法视频,引发网友关注。视频显示,数名穿制服的男子手持木棍围殴一人,棍子打在后者身上发出啪啪声。显然,这是一起暴力执法事件。前日14时许,广州大道北梅花园公交站旁,城管执法试图赶走在路边贩卖水果的女商贩,双方在人行道上发生冲突。过程被目击者拍摄下来并上传网络,引来热议。市城管委回应称,城管队员情绪爆发,做出过激行为。

  虽然城管暴力执法经常遭到社会各界的强烈谴责,然而却有人认为是商贩的无理取闹导致城管的暴力行径。对此,笔者认为,虽然城管有管理、疏导、取证、审批、暂扣等法律赋予的权力,但是作为国家执法公职群体,是要遵守执法程序,做到文明执法的。岂能在面对市民对城管的埋怨“不作为”与面前这顽固的小贩不离开情况,城管队员情绪爆发,做出过激行为?这显然不是公职人员应该具备的素质。

  近些年来,诸如此类城管殴打商贩的事件频频出现。我们一直在讲要建设和谐社会,可是如此恶劣的事件经常发生,怎能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呢?我认为,要改变这样恶劣的局面,需要执法者与商贩民众的共同努力。

  城管执法是在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为城市建设做贡献。而且城管作为执法者,手中的权力最终也是广大人民群众赋予的。所以,在执法过程中,要依法、守法、文明执法。遇到难缠的商贩要“好言”劝说,讲法律,摆事实,用自身专业的职业道德素质来完成工作,而不是用暴力解决一切问题。暴力并不是显示执法者的权威,而是职业道德素质低下的表现。

  而作为商贩,做生意赚钱,养家糊口是人之常情,但是也不能因为一己私利而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城管执法是为了维护全体人民群众共同的利益,我们应该大力配合,而不是严加阻挠,发生冲突,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

  在此,笔者强烈建议,城管执法情绪激动就与商贩发生冲突是绝对不允许的。具有专业的职业道德素质才能更好地用好人民群众富裕的神圣权力。商贩也是如此。个人素质也很重要。违法秩序就要接受指正,切不可“拿着错误当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