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惩治失信干部如何发现其“搞外遇”?
15.04.2014 12:37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打牌玩游戏、工作不力、搞外遇、家庭暴力……南宁市将面向市管干部针对上述等32条失信行为进行严管重罚。4月11日,南宁市委组织部、南宁市纪委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南宁市市委管理干部失信行为惩戒暂行规定。(4月14日《南国早报》)
严管重罚干部失信行为,是打造诚信干部队伍、建设诚信政府的必然要求。南宁出台暂行规定,为失信干部敲响了警钟。然而公众担心的是,暂行规定会不会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
关于惩治失信的规定和制度,实在太多太多,就连最高法院也在2013年7月发布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但是实际情况是,失信行为依然屡禁不绝,失信人员依然层出不穷,失信干部依然大行其道——明明中央有八项规定,但不少干部偏偏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这不,中纪委不是刚刚又通报查处了22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吗?
失信干部屡屡出现,不外乎有三个原因:一是社会上未形成诚信干部吃香、失信干部失宠的良好氛围;二是失信行为违法成本很低,起不到真正的威慑和有力的震慑作用;三是整治失信行为的制度和规定,根本没有落到实处,甚至根本就无法落到实处。比如,南宁这暂行规定中的“搞外遇”,如何发现、如何监督?谁来发现、谁来监督?倘若发现和监督都成了问题,惩处又何尝不成问题?
减少和杜绝失信干部的出现,当然要靠制度和规定,要靠制度和规定的强有力执行。然而更重要的是干部自身要加强学习,提高修养,陶冶情操,时时处处用“五好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只有干部拧紧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利益观、权力观,才能保证失信行为不会发生——做个诚信人,做个诚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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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4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