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下班途中意外身亡 丈夫诉请确认劳动关系被驳回

27.08.2015  19:58

  中新网上杭8月27日电 (陈立烽 袁友凤)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27日披露,该院审理了原告之妻郭某下班途中被客车刮碰,意外身亡,起诉要求依法确认原告之妻郭某与被告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实劳动关系一案,判决如下:确认原告之妻郭某与被告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2014年3月至2014年11月14日止不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