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出台《意见》以铁的纪律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22.09.2017 20:46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意见》要求,各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能定位,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在监督对象上,紧盯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内容上,紧扣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推进、干部作风等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四个意识”树得不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对新发展理念认识不到位,轻视生态文明建设;职能部门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审批监管层层失守;职能部门不担当、不碰硬,整改落实不力;相关责任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问题。在监督方式上,紧扣生态文明建设中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和履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把生态文明建设纪律作风情况纳入市(县)巡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意见》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认真受理相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认真筛选,定期交办、督查督办。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专项资金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意见》还对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典型问题查处通报等工作机制进行了明确。(吉安市纪委)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22.09.2017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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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喜讯,更是号角;是机遇,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江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