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省政府印发改革若干意见深入落实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部署

20.06.2018  13:36

  •   2018年6月6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全省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这是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

      江西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中央《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省委主要领导和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专门作出了重要批示,并列入2018年省委深改组年度工作计划。江西省司法厅作为落实改革牵头负责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专题调研组赴各地开展调研活动,结合江西实际认真起草了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并分别征求11家省直有关部门意见。经江西省社会体制改革专项组审查同意后,报请十四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健全完善全省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代拟稿)》,于2018年6月6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若干意见》主要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共七个要点组成。主要特点是结合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 严格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要求,推进中央《实施意见》中“四个统一”的贯彻落实。即严格统一准入条件,保障司法鉴定资质能力;遵循统一执业规范,保障司法鉴定科学严谨;执行统一鉴定标准,保障司法鉴定客观公正;健全统一评价体系,保障司法鉴定依法诚信。

      近年来,江西省司法鉴定工作坚持以改革为引领,严格加强监管,规范执业活动,连续三年在全行业开展“质量建设年”、“诚信建设年”、“能力提升年”活动,大力整治行业不规范执业行为,不断提升鉴定能力和执业水平。今后,江西省将以《若干意见》印发为契机,深入推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改革各项工作,持续推动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江西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供稿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