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彪:“慈善妈妈”事件再显监管缺失之殇
云南文山马关县人王玉琼,是当地知名的“慈善妈妈”。最近,王玉琼曾经的得力助手赵春雷举报称,王玉琼借慈善名义敛财。据了解,王玉琼因“筹建敬老院”,从政府手中低价拿地60亩;声称壹基金向其捐助1500万,又从政府手中获得14年出租车广告收益权。然而,敬老院至今都没开工,有关投资一事目前被壹基金证实造假。(3月26日《京华时报》)
“慈善妈妈”遭举报,尽管真相有待调查,但“慈善”与“造假”相联并不让人意外。“百度”不难发现,这样的“慈善家”不在少数。早有数年前的“胡曼莉”,近有耳熟能详的“郭美美”“小数点”等事件,大凡与慈善相关的负面新闻被曝光,都无不让人们对“慈善”有着一种深沉痛感。
而这一系列借慈善名义敛财的事件,又无一例外的是因监管缺位所致。有人捐款,就有善款的来源;有人运作项目,便可让善款得以利用。正如“慈善妈妈”运作之法,借“筹建敬老院”之名,从政府手中低价拿地;借壹基金向其捐助之名,又从政府手中获得14年出租车广告收益权。虽然其自称“也被骗了”,但无论是真是假,其“慈善”光环都让人发挥到了极致。这不得不让人承认,我们在慈善事业制度建设方面的缺失和滞后,已以成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严重阻碍。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的历史时期。梳理近年来与慈善相关的政策规定不难发现,我们距慈善监管法治化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当务之急就是立足总体的慈善立法。据悉,去年12月,国务院已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相信在此推动下,慈善法立法将很快进入实质性进程,慈善监管缺位的问题也将会得到有效规范和解决。
慈善是一个社会不可或缺的正能量,它体现的是一种责任和担当。但是,这种责任和担当,不仅需要宣扬鼓励,更需要制度保障和支撑。从“慈善妈妈”这起事件也再次证明,制度往往比人的良知更稳固、更可靠,仅靠良知撑不起慈善大厦的。因此,无论是“慈善家”还是政府,只有坚持依法办事,才能赢得公众对慈善的信任,才能不断提升慈善事业的质量和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