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23.11.2016 17:01
本文来源: 建设厅
近日,成都市印发《成都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规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实行特许经营管理,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成都市城管部门负责市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监督指导区(市)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权招商出让工作。
按要求,成都市、区(市)县政府鼓励和扶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同时为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持续发展,有关部门还将加大再生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制定并提高再生产品替代使用比例,强化再生产品的质量监管和推广应用。成都还划定了明确的数字指导线: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及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所有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再生产品的比例,市政道路工程不得低于15%、房屋建筑工程不得低于5%。
摘自 《四川日报》 2016.11.21 记者 蒋君芳
本文来源: 建设厅
23.11.2016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