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禁清明期间公车扫墓
03.04.2014 11:50
本文来源: 中国南昌
一经发现公开曝光
清明将至,市纪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狠刹公车私用不正之风。
通知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简化祭祀活动,提倡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网络祭扫和家庭追思会等现代绿色环保的祭扫形式缅怀先人,不得在墓区焚烧祭品、燃放鞭炮,不得在街道、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抛撒纸钱、焚烧祭品。要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通知强调,清明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其余公务车辆一律入库封存停驶。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管好本单位、本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严禁使用公车参与扫墓、祭祀、踏青游玩、走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扫墓;严禁借各种理由公款吃喝。
清明期间,纪检监察机关将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追究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对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情况进行监督,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83885175。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记者 葛静)
本文来源: 中国南昌
03.04.2014 11:50
故
事
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公告
(赣国土资网交地[2018]XJ014号)
中国南昌
南昌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查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行为的通告
为依法严惩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电中国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