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提高各级劳模津贴待遇

19.03.2014  10:20

  劳模是工人阶级中一个闪光的群体。近日,我市将全面提高各级劳模津贴,提高劳模待遇。

  目前,我市已正式发出《关于提高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待遇标准的通知》(洪府字[2014]51号),全国劳模津贴从每月100元提高到300元,省级劳模津贴从每月60元提高到200元,市级劳模津贴从每月20元提高到120元。此项举措将在全市倡导“重视劳模、关爱劳模、支持劳模”的良好风气,同时大大提高劳模作为劳动人民杰出代表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曹瑞 记者 吴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