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教育新规

02.04.2014  11:07

   非本地户籍人员持居住证三年以上,随迁子女新读小学初中可就近入学

  昨日,市教育局下发《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教育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明确将合理调整学校网点布局,以满足转户农民子女和来昌随迁子女受教育需求。《细则》本月起实施。

  办居住证三年以上

   随迁子女入学享市民待遇

  《细则》规定,办理居住证三年以上人员(至当年8月31日止,含三年)的随迁子女与城区市民子女享受接受义务教育同等待遇。如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学区范围内可按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来昌随迁子女指在学区所在地经商,并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民临时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或是在学区所在地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民临时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

  此外,办理居住证半年以上、三年以内人员(至当年8月31日止)的随迁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按其居住证登记的实际住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

  《细则》明确,转户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转学至南昌市就读小学或初中的,符合学区范围,学校若有学位不得拒收,若学校学位已满,则由居住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被安排接收随迁女子或转户人员子女入学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抬高门槛拒绝接收转户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就读,不得收取借读费或违规收取其他费用。家庭经济困难的,纳入“两免一补”范围。

   小学新生开学前15天内申请

  转户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为新生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新学年开学前15天内,携带有关材料,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公布的学区范围学校或确定的学校报到,交审有关材料,填写《南昌市义务教育登记卡》办理入学手续。

  转户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在外地小学毕业,到南昌参加小升初分配就读初中的,须6月30日之前到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采集该生升学的基本信息,办理登记手续,并根据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区范围和报名时间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外地读初中 可报名南昌中考

  转户人员子女在外地就读初中的,如需回南昌参加中考,可持初中学籍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证明,在统一规定的中考报名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院联系进行中考报名。

  2014年南昌中考将在本月10日至16日开始报名,此类考生需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外地中考 也可回南昌读高中

  如转户人员子女在外地参加中考,需在南昌就读高中,可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中招办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中考准考证和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根据填报的参考志愿进行协调录取。

  此外,已在外地就读普通高中的,如需转学至南昌,可根据《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自行联系好就读学校后,到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处办理正常转学手续。记者 吴新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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