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大动漫产业扶持力度

07.09.2015  10:05

  记者从文化部门获悉,为了促进南昌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加大对动漫产业的扶持力度,南昌市《动漫产品奖励扶持实施细则》出炉。

  据了解,凡在南昌市登记注册的动漫企业,在南昌立项生产、本省版权登记的原创影视动画产品,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台19点至21点时段首播的,二维产品分别按每分钟1000元、500元,三维产品分别按每分钟1500元、1000元给予奖补。每部作品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内播出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此外,我市规定,对带有经营性宣传内容的动画产品,不得列入扶持范围。(见习记者 徐小芳 记者 徐蕾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