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大投入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今年开始统一民办公办学校生均经费
近年来,我市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在南昌教育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为支持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我市从2016年起每年从市本级教育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同时,为促进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今年,市财政局联合市教育局制定了《南昌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的使用以“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四大类奖励和补助形式进行分配。其中,教育技术装备采购补助对基本达标的民办学校实验室、实训室等设施设备,按照采购总金额20%予以实物补助,单个学校一次性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民办学校建设贷款贴息补助对新建或改扩建民办学校获得银行基本建设贷款的,并按贷款合同还款付息的,予以贴息补助;一次性补助金额为上一年度已支付贷款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建的专门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按照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数量,每学期奖励200 元/人,最多不超过10万元。对教育质量综合评估优胜民办学校,按照一、二、三等进行奖励,每个等级奖励总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为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从2016年开始,我市统一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生均经费,对民办学校学生按照中央确定小学每人每年600元、初中每人每年8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免除学杂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将获得与公办学校一致的公用经费补助,以加强对民办教育学校义务教育机制的保障。
此外,为鼓励民办学校积极参与承担义务教育任务,我市今年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的补助采取预拨形式,按照90%比例预拨,年底核查实际人数后进行结算。按照小学每人每年2500元,初中每人每年3000元,共预拨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即购买学位)补助经费488.97万元。今年年底,我市将对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进行结算。(姜莉 罗怿恬 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