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

13.02.2017  15:03

  今年将培训救护员1.4万人,普及培训8.5万人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市将在全市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近日,《南昌市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到2020年,我市将建立比较完善的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机制,实现全市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据介绍,应急救护培训主要分救护师资培训、救护员培训和普及培训。其中,救护师资培训包括应急救护的基本知识:强化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核心技术;常见急症、意外伤害、突发事件的处置要领;教授授课技艺、心理援助等内容。救护员培训包括应急救护的基本知识: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初级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中毒(化学和食物)、触电、溺水、烧伤等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处置要领及家庭常见急症的救护。普及性培训将根据受训人员的需求和行业特点,在救护员培训内容中选择性地安排相应的培训内容。2017年,我市将培训救护员1.4万人,普及培训8.5万人。

  根据《方案》,到2020年,我市将普及培训40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8%;培训红十字救护员6万人,达到总人口数的1.2%。其中,机关、学校救护员比例达到本单位人员总数的10%,学校的班主任、体育老师全部参加救护员培训;交通运输、公安、消防、旅游、工矿、建筑、电力等重点人群和高危行业救护员比例达到50%。参加救护员培训,并完成所有救护课程,经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将由市红十字会颁发《红十字救护员证》。

  据了解,救护师资培训项目由市本级组织,救护员培训和普及性项目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培训标准参照省应急救护培训项目标准,师资培训约2100元/人、救护员培训150元/人、普及培训20元/人。市本级救护师资培训所需的工作经费由市财政保障,救护员培训和普及培训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按标准自行保障。(记者 徐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