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始实施新《粮食应急预案》

17.11.2015  11:47

  记者昨日从市粮食局获悉,我市新的《粮食应急预案》自本月中旬开始实施。

  此前我市实施的《南昌市粮食应急预案》制定于2007年6月,至今已有8年多时间。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深化,目前已难以适应新的粮食形势发展。与原有的应急预案相比,新《预案》中的应急指挥成员单位更加健全,且各单位职责更加明确,新预案建立完善了县区粮食应急网络、预警级别更加清晰、保障内容更全面。据了解,新《预案》中的应急指挥成员单位由之前的13个增加到了15个,市供电公司和市储备粮承储单位为新增成员。新预案要求县区比照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参照国家、省、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标准并考虑造成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等情况,新《预案》将预警级别由原来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改称I级、Ⅱ级、Ⅲ级、Ⅳ级共四级,并明确了应急保障的粮食储备、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维护治安、经费保障、通信保障和平时培训演练等七个方面的内容。(袁长峰 刘协 记者 吴思勇)